法律对于诉讼活动的任务、原则、程序、原告、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规定,这种规定的总称就是诉讼制度,也就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它们在各个阶段上表现为不同的类型,各具不同的特征,但也有其连续性,不能截然分开。其终极原因是生产方式的变革,直接原因则是统治阶级的更替。它们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一般来说,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然而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消极地适度诉讼制度,它对诉讼制度有反作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简答题)
试述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