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必须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限度问题。必须掌握好政府干预的范围、内容、方式及力度。
B.必须随市场经济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及时进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经济过程与政治过程是相互联系的,要及时转变政府职能,由微观的干预过渡到宏观、间接调控。
C.必须在政府机构中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的力量来改进政府的工作效率。如将某些公共物品生产委托予私人企业,或同一公共物品由几家公共部门来提供形成竞争。确立机构内部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激励机制。许可证、牌照发放可以采用拍卖方式。
D.必须加强公共决策和政府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尽快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公共选择学者强调立宪改革,注重从宪法、法律和制度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有其合理性。要加强法制建设,重视制度、规则创新和选择,将公共决策和行政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约束政府行为,实现政府管理过程的程序化。
E.反腐败必须釜底抽薪,从体制及制度的创新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寻租及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和管制是寻租的根源,因此抑制寻租及反腐败必须从制度或体制创新方面入手,形成一整套制约行政权力的行政法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影响和制约的权力体系,建立灵活、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