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化历史是历史研究者对客体历史进行头脑加工的产物,而客体历史则是主体化历史的“生产者”进行加工的自在原形。主体化历史与客体历史之间,实际上是“加工的产物”和“被加工的原形”这样一种关系。而且,这样一种关系又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着既互相吻合又相互背离,在任何情况下都难以完全相同的关系。
历史研究者与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现象的研究者一样,总是在不同程度上或不同方位上,以不同方式对他的认识对象进行不同程度的考察研究实践。这就是说,历史研究者自身的社会生活实践和对历史资料的考察研究实践的广度和深度越大,他写出的主体化历史与客体历史的吻合度就越大。反之,吻合度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