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2)行政制裁主要有三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者所采取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有警告、罚款、拘留等。
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又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人采取的强制性劳动改造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