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A主要问题
B次要问题
C先决问题
D识别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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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英国籍女士A20世纪50年代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王甲结婚。王甲1976年去世。1992年初,A写信给在意大利的养子王乙,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直到1992年底,王乙未予答复。A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经查,王乙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在瑞士有住所和财产。本案可以适用哪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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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甲与日本女子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两人移居澳大利亚。甲前妻丙在澳提起诉讼提出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成立,要求解除甲乙的婚姻关系。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夫妻关系成立与否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意大利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适用丈夫的本国法。若澳大利亚法律仅承认转致,则应适用( )
(单选题)
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一年后,乙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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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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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甲将一座私有房屋卖给公民乙,甲和乙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从法律行为的种类上看,甲和乙的行为属于下列什么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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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谭某与其父母定居意大利。1993年,20岁的谭某回国探亲期间,与刘某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谭某购买刘某提供的一整套VCD设备。刘某交货后,几经催促,谭某均未付款。后来,谭某提出,意大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2岁,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刘某诉诸中国法院。就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单选题)
一个住所在意大利的英国公民未留遗嘱死亡,死后留有动产在英格兰。按照英国的冲突规则,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但意大利冲突规则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对这笔动产的继承如果英国法院最终依其本国法来处理,即构成()
(单选题)
一位住所在意大利的丹麦公民,在葡萄牙去世,并在葡萄牙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葡萄牙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的属人法支配,即丹麦法;而丹麦国私法规定,继承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支配,即意大利法。结果葡萄牙法院处理该案时适用了意大利法。请问:该种法律适用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
(多选题)
明西是甲国公民,金可是乙国公民,1995年明西和金可在丙国结婚并生小孩小西,甲、乙两国的国籍法规定两国采用的都是出生地主义,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