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政府信息公开相比,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具有一定的私隐性。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影响范围有差异性,有些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当公开,设计组织内部的信息则鼓励公开;涉及政府财政、社会捐赠内容的信心应当公开,设计成员会费使用的内容则可以有限度地公开。
2、与企业信息发布相比,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具有一定的社会性。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具有公益性或互益性,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因此非政府组织需要将信息向社会公众或者与非政府组织活动相关的组织或者群体进行公开,其影响范围较广。
3、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具有一定的层次性。非政府组织包含了各种不同的类型主体,不同类型主体因影响范围及公益性程度不同,在实行信息公开时应当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