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00年8月12日,甲实业公司向以农业银行借款7万元,借款期限从2000年8月13日至2001年9月13日。丙农机公司作为担保单位,在担保协议上签字。该担保协议书第8条约定:“借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由担保单位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还贷罚息。”甲公司于同年10月和12月两次向以农行偿还贷款2万元。2001年12月底,甲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告知乙农行,该公司准备用货物抵偿尚欠的贷款,乙农行答复表示同意。但至2002年1月上旬,乙农行口头告知甲公司,要将甲公司尚欠的贷款转给担保人丙公司。因丙公司法定代表人暂不在单位,乙农行向丙公司表示待春节后再协商还贷问题。
但到2002年2月上旬,乙农行未与甲公司和丙公司商量,即直接从丙公司存款中扣划54217.20元。尔后通知丙公司以此款清偿甲公司所欠的贷款。丙公司认为在债务人甲公司尚有偿债能力,且表示以货物顶债的情况下,乙农行擅自扣划丙公司存款的行为是侵权,遂提起诉讼。
本案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甲公司1991年12月、1994年6月、1995年11月分别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用于购买小麦,后按国家政策,将上述三笔贷款划转给丙银行。1997年8月15日,甲公司又向丙银行贷款600万元。丁公司将其公司培训中心大楼为该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1998年12月10日,根据国发C1998]15号、银转[1998]68号等文件精神,丙银行将前述五笔贷款未偿还的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之债权全部划转给乙银行,并有债权受让人乙银行、债权转让人丙银行及债务人甲公司具签的《债权转让协议》。2000年9月27日,丁公司去函乙银行,确认对其已实现债权转移的6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至1998年12月10日止,甲公司尚欠乙银行到期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经多次催讨未还。故引发纠纷,乙银行以甲公司和丁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简答题)
甲公司1991年12月、1994年6月、1995年11月分别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用于购买小麦,后按国家政策,将上述三笔贷款划转给丙银行。1997年8月15日,甲公司又向丙银行贷款600万元。丁公司将其公司培训中心大楼为该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1998年12月10日,根据国发C1998]15号、银转[1998]68号等文件精神,丙银行将前述五笔贷款未偿还的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之债权全部划转给乙银行,并有债权受让人乙银行、债权转让人丙银行及债务人甲公司具签的《债权转让协议》。2000年9月27日,丁公司去函乙银行,确认对其已实现债权转移的6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至1998年12月10日止,甲公司尚欠乙银行到期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经多次催讨未还。故引发纠纷,乙银行以甲公司和丁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简答题)
甲公司1991年12月、1994年6月、1995年11月分别向乙银行贷款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用于购买小麦,后按国家政策,将上述三笔贷款划转给丙银行。1997年8月15日,甲公司又向丙银行贷款600万元。丁公司将其公司培训中心大楼为该6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手续。1998年12月10日,根据国发[1998]15号、银转[1998]68号等文件精神,丙银行将前述五笔贷款未偿还的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之债权全部划转给乙银行,并有债权受让人乙银行、债权转让人丙银行及债务人甲公司具签的《债权转让协议》。2000年9月27日,丁公司去函乙银行,确认对其已实现债权转移的6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至1998年12月10日止,甲公司尚欠乙银行到期借款本金800万元及利息200万元,经多次催讨未还。故引发纠纷,乙银行以甲公司和丁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简答题)
甲公司是从事生物技术开发的国有企业,与乙生物研究院科技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9年7月12日,丙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承销协议,由A证券公司承销丙公司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承销期为7月12日至8月27日。按照协议规定,承销期结束时,A证券公司如未售完2500万股夏华公司股票,则应全部自行购入。事实上,至8月27日,承销期届满时,仍有541万股股票未能售出。A证券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不愿购买售后剩余的541万股股票。遂向丙公司提出将541万股股票全部退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允,于是A证券公司又在承销手续费等问题上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协议未果,诉至法院。
(简答题)
甲公司是从事生物技术开发的国有企业,与乙生物研究院科技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9年7月12日,丙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承销协议,由A证券公司承销丙公司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承销期为7月12日至8月27日。按照协议规定,承销期结束时,A证券公司如未售完2500万股夏华公司股票,则应全部自行购入。事实上,至8月27日,承销期届满时,仍有541万股股票未能售出。A证券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不愿购买售后剩余的541万股股票。遂向丙公司提出将541万股股票全部退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允,于是A证券公司又在承销手续费等问题上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协议未果,诉至法院。
(简答题)
甲公司是从事生物技术开发的国有企业,与乙生物研究院科技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9年7月12日,丙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承销协议,由A证券公司承销丙公司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承销期为7月12日至8月27日。按照协议规定,承销期结束时,A证券公司如未售完2500万股夏华公司股票,则应全部自行购入。事实上,至8月27日,承销期届满时,仍有541万股股票未能售出。A证券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不愿购买售后剩余的541万股股票。遂向丙公司提出将541万股股票全部退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允,于是A证券公司又在承销手续费等问题上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协议未果,诉至法院。
(简答题)
甲公司是从事生物技术开发的国有企业,与乙生物研究院科技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9年7月12日,丙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承销协议,由A证券公司承销丙公司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承销期为7月12日至8月27日。按照协议规定,承销期结束时,A证券公司如未售完2500万股夏华公司股票,则应全部自行购入。事实上,至8月27日,承销期届满时,仍有541万股股票未能售出。A证券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不愿购买售后剩余的541万股股票。遂向丙公司提出将541万股股票全部退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允,于是A证券公司又在承销手续费等问题上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协议未果,诉至法院。
(简答题)
甲公司是从事生物技术开发的国有企业,与乙生物研究院科技实业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9年7月12日,丙公司与A证券公司签订了股票承销协议,由A证券公司承销丙公司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88元,承销期为7月12日至8月27日。按照协议规定,承销期结束时,A证券公司如未售完2500万股夏华公司股票,则应全部自行购入。事实上,至8月27日,承销期届满时,仍有541万股股票未能售出。A证券公司由于资金紧张,不愿购买售后剩余的541万股股票。遂向丙公司提出将541万股股票全部退还给丙公司,丙公司不允,于是A证券公司又在承销手续费等问题上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协议未果,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