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视母教对人才培养的作用,重视用儒家的伦理思想教育子女,特别重视母亲在家庭中培养孩子的作用,实行妇女结婚生育退职制,政府从制度上对家庭教育予以保障;
(2)家庭教育有效地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配合,鼓励妈妈在家看护孩子,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配合密切,专门立有《日本少年法》,保护犯罪少年的人格,设有家庭裁判所负责家庭案件的审判和调解以及少年保护案件的审判;
(3)全社会重视和关心家庭教育,关怀儿童生长成为社会风气,对子女的非智力因素培养给以应有的重视,对子女未来的希望更务实,祝福孩子工作虽平凡,但能遵纪守法;有道德修养,希望子女正直果断、感情丰富、个性鲜明、忍耐力和自制力强,越来越注重对子女的实践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