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意思表示方式。数据电文,是一种交易手段,表现在法律中,就是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
数据电文是一种信息。数据电文,实质上是一种传达民商事主体的内在意思的无纸化信息,它可分别处于信息的传递和存储过程中。
从数据电文的具体形式上看,它包括了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邮、电子数据交换(EDI),因特网数据等,但不限于这些,只要符合了上述要求的技术手段,都可视为数据电文。
我国在《电子签名法》地起草过程中,也对数据电文作出了定义: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者传真等。
(简答题)
简述数据电文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数据电文功能等同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单选题)
联合国()第2条规定解释了数据电文的含义
(简答题)
简述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简答题)
简述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
(简答题)
简述我国对数据电文归属规则的法律规定?
(多选题)
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以备()
(多选题)
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收到的地点。
(单选题)
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
(单选题)
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