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破产制度上,对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产生的理论和实践有()
A普及破产主义
B地域破产主义
C折中主义
D国籍破产主义
E身份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多选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简答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主要有什么不同的主张?
(单选题)
在破产宣告时,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
(填空题)
()的适用范围,是指破产程序对人的效力和它的时间、空间效力。
(单选题)
在执行程序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
(单选题)
破产宣告时,破产债权人对于破产人负有债务的,()。
(简答题)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原因有哪些?
(填空题)
对债务人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未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否认权,但被否认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
(判断题)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而不与债权人平等受偿,在抵押人宣告破产时,抵押财产列入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