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指导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使用军营局域网,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心理防护能力。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提干、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役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和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
(八)做好士官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进行防间保密和法制、纪律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一)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十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