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自有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种类。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无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是指二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所谓连带无限责任是指,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应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股东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5.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指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前者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实为无限公司的变种,其无限责任股东经营企业,有限责任股东仅提供资本和分享利润,不参与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