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法》与《教育基本法》配套,其主要内容如下:
(1)废除中央集权制,实行地方分权;
(2)采用六三三四制单轨学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高级中学以施行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
(4)将原来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成为单一类型的大学。
《学校教育法》还对教员、校长、教育经费、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幼儿园教育、特殊教育等做了一些规定。该法案是《教育基本法》的具体化,它使战后日本教育系统有了法律保障。但有些条款还不完善,后来又经过多次修订和补充。
(简答题)
日本二战后《学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