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负责,幼教事业管理地方化。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地方负责即政府负责,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一环来抓。一方面要观测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宏观计划,另一方面还应依据当地实际制度地方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对地方幼教事业发展做出规划和布局方案,管理当地各类幼儿园。
(2)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①教育行政部门发挥主管作用,实现行业化、专业化管理;②各级政府的教育职能部门对幼儿教育的领导职责。
(3)分工负责,幼教事业管理社会化。由于幼儿教育事业本身涉及卫生、福利、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依靠和动员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因此,除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负责管理,还需“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