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一问题,让我们先看看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情况。在西周时期,周朝的统治者把全国的土地分封给同姓有氏族血缘关系的亲属和有功绩的异姓诸侯,作为这些诸侯的世袭领地,而且,还任命他们为周王室国家统治机构中的高级官吏。而这些受封的诸侯,则在自己的领地内享用独立行使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权力,他们也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给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同姓和异姓的卿大夫,也同样任命这些人担任诸侯王国中的军政要职。他们只有两个任务,一是按时向周天子和本国国君纳贡,二是在需要时出兵保卫周王室或自己所隶属的宗主国。这样,在封建的周王朝,就是依靠这种以氏族血缘的宗法关系来作为联系的政治纽带,一般无这种关系的人,根本无法参与国事。因此,在当时并不需要有一种作为政治联系的凭证信物,也就不可能出现“玺印”这种作为当权者表征权益的法物了。
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周王室渐渐没落,下层的士和平民阶层崛起了。所以到了春秋战国之间,无论是阶级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宗法关系等都一一改变。首先,西周的分封制度被废除了,国家的统治者建立的是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军、政、经济大权由国君一把抓。而那些国家机构中的官吏往往都不是世袭的,与国君也不一定有血缘关系,他们往往是靠军功晋升或由于选拔而获得官职的,他们和国君之间的关系,不再如西周时那种凭氏族血缘来作为政治联系的基础了。那么,国君和臣下之间以什么来表示这种政治上的从属关系,用什么信物来作为这种授与权力的凭证呢?由于春秋战国之间政治关系的这种变化,印章便应运而生,它最初就是作为政治权力凭证信物的需要而出现的。在政治上,就是我们现在正介绍的玺印;在军事上,上级用以调遣下属军队的信物,就是兵符,也称虎符,左右两半,行令时只要两相吻合,即可作为验证命令准确性的法物。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生产贸易与人事交往各方面的需要,印章不仅作为国家权力机构中必备的凭证,它的这种作用,也逐渐被推广到商业和整个社会生活中作为检验的凭证了。因为当时随着生产力的展,铁制工具已在民间普遍使用,从而促进了各项生产的发展。在商业上货物交流频繁复杂的情况下,正需要有一种作为取信的凭证,以保证货物的安全转徙或存放,印章就是在这一需要上由群众创造而产生,并得到广泛流行的。这在文献中可以查到有关记载,如《周礼》中就有“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货贿用玺节”的话。《周礼》是战国时代的书,书中介绍的周代情况比较可信,这里所说到的“玺”和“玺节”都与“货贿”有联系,确实是有关印章的起源与社会经济有密切关系的早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