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6月制定并发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网上银行业务的准人。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人,实行“一级监管”的原则。
(2)中国人民银行对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申请的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对申请机构业务动作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审查申请机构业务运行应急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等。
(3)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和报告要求。一是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的监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业务基本情况统计表》;二是每年初应就上一年度网上银行业务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向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三是建立网上银行业务运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监管当局报告网上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泄密、黑客侵入、网址更名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