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采气一体化”内涵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时间上,保持瓦斯预采与矿井的开发协调一致,形成地质勘探、地面预抽、矿井建设、煤炭开采、采中抽采、采后抽采的煤与煤层气开发的科学序列;二是在空间上,保证地面煤层气抽采井位的布置与矿井开拓与采掘布置衔接相适应;三是在功能上,努力实现煤层气井“地质勘探、采前抽、采动抽、采后抽”的一井多用,达到经济的目的;四是遵循“三级瓦斯治理”的标准与模式。对于瓦斯含量高于16m3/t的开采煤层或区域,首先应提前5~8年实施地面钻井预抽煤层瓦斯,使瓦斯含量降到16m3/t以下,达到建设条件;对于瓦斯含量在8~16m3/t的开采煤层或区域,要根据本矿煤层赋存特性,提前3~5年或更长时间,采用井下千米钻机等钻具实施井下大面积区域递进式预抽采。当预抽区域内瓦斯含量降至8m3/t以下时,方可在本区域有效抽采范围的边界以内不小于30m的煤层中施工巷道,并布置下一个抽采区域进行接替。对于瓦斯含量低于8m3/t的区域,采用边抽边采掘、采空区抽采、加强通风、监测监控等综合措施治理采掘活动中涌出的瓦斯。
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实现地面井下相互结合。布置地面抽采钻井,从钻井密度上讲:一要考虑单井的抽采效果;二要考虑允许抽采的时间;三要考虑使煤层瓦斯均匀地降低,消除瓦斯突出危险。从给煤炭开采创造安全条件角度讲:一要考虑避让井下采掘巷道和井筒硐室;二要考虑使采面抽采效果达到最佳;三要考虑在抽采全程中,真正做到“一井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