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生理学观点的人强调听力损失的可测程度,听力受损达到无法听见某一强度或强度更高的声音称为聋,其他听力受损则为重听。常用来表示声音强度的单位是分贝(dB.。
根据我国通行的判断标准,听觉障碍可分为由轻到重四种情况:
①二级重听:指人对日常语言有听觉困难,与别人交谈时感到模糊不清。
②一级重听:是对较大的谈话声音、汽车声感觉模糊。
③二级聋:患者对于叫喊声及洪亮的声音如汽车喇叭声、鼓声才有反应。
④一级聋:患者通常极难感觉声音的存在,依靠助听器辅助,才能感受声音的震动力。
(2)持教育观点的人往往关注听觉障碍对儿童语言能力发展产生影响的程度,关心听力损失发生的年龄。经常使用学语前耳聋和学语后耳聋的概念。前者指儿童出生后到4岁前发生的听觉障碍,即在儿童学会说话之前就出现的耳聋;后者是儿童在4岁后发生的听觉障碍,即在自然学会说话之后出现的耳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