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理论:自然权利的内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一切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独立宣言》杰斐逊用“追求幸福的权利”取代了洛克自然权利中的“财产权”,是当时政治理论中的一次革命:其一,强调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打破了否定现世的生活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或天堂的中世纪观念。追求幸福不但不是人的罪过,而且是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二,用“追求幸福的权利”取代财产权,说明杰斐逊把人提高到了财产之上,强调人的价值。杰斐逊并不忽视财产权,他认为政府有责任保障财产权利,但他认为不可把财产权上升到自然权利的高度,它仅仅是一种公民权。如果把财产权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仅会贬低人的价值,而且会助长大财产所有者的嚣张气焰。
补充:洛克的自然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最基本的权利。洛克用劳动起源论来论证财产权,同时洛克也提出了财产的幅度问题。
(简答题)
评述杰佛逊对洛克的自然权利思想的发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