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的基本原则:
1、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国家一切活动都应当接受法律的规范,社会生活各个基本环节都应当由法律来规制。
2、法律应该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良法的标志包括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能够对实际生活的需要给予适时的调整、法是技术水平较高的科学的法。
3、法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权利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所有个人和组织的法律义务都能得到应有的兑现。
4、法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与制衡。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权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化集权为分权;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对分工行使的各项权力实行有效的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