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具有三个特征:
1.法律救济的前提是主权利受到侵害,如取得所购买的货物或取得货物的价款这项权利受到了侵害,如果主权利未受损害,则法律救济不发生作用。
2.法律救济具有权利性质。法律救济是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所享有的从权利,是附属于主权利的权利,当主权利受到侵害或未被令人满足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要求对方就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给予救济。
3.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因为法律救济的前提是权利受到损害,而法律救济就在于通过排除权利行使的障碍,使权利的原有状态得以恢复,使受阻碍的权利及法定义务能得到实现或履行。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下,要对受损害的利益进行补救,合理地补偿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伤害、危害或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