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后的中共中央秘书处,仍为部委一级,仍由秘书长直接领导,但是其下属单位增加了。中央秘书处的下属部门有:
①文件科,该科下设收发处,,密写处,油印处,文件阅览处和文件保管处。
②翻译科,当时,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来往频繁,互相往来的文件材料,这一任务由该科承担。此外,还负责口头翻译和笔译中外文报刊。
③内埠交通科,其职责是保证中央各部委及本各埠机关之间的联系。
④外埠交通科。其职责是与全国各省级以上党组织的交通部门保持联系。重建后的中央秘书处,其职能大大拓宽,其作用,地位,也随之明显提高,表现在:中央秘书处是领导机关日常工作的执行者、秘书工作是机要工作的总汇、中央秘书处是上下联系的枢纽、指导全党的秘书业务、编辑(秘书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