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析)
国际礼让说
正确答案
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伏特、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3.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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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礼让说
(简答题)
简述国际礼让说。
(简答题)
简述国际礼让说中的三原则的内容。
(判断题)
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单选题)
国际“礼让”说的创始人是()
(单选题)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哪个学者提出()
(单选题)
国际礼让是()创立的承认外国法在本国效力的理论。
(多选题)
根据国际经济法涵义的“广义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