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国际礼让说。
正确答案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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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国际礼让说中的三原则的内容。
(名词解析)
国际礼让说
(名词解析)
国际礼让说
(名词解析)
国际礼让说
(判断题)
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单选题)
国际“礼让”说的创始人是()
(单选题)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哪个学者提出()
(单选题)
国际礼让是()创立的承认外国法在本国效力的理论。
(多选题)
根据国际经济法涵义的“广义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