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活动课程应当贯彻主体性原则: 从正面角度看,所谓主体性原则指在活动课程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学生道德学习的兴趣和需要。活动能否吸引学生是活动课程成败的关键。当然,道德教育应当考虑兴趣,也应当考虑教育本身所应有的价值引导的特点。从反面的角度看,主体性原则要求的是杜绝那种缺乏学生主动参与的形式主义的活动。
②活动课程应当与其他课程相配合:活动课程本身是有局限性的。注意德育活动的局限,扬长避短,就是要努力使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形成相互支持的互补关系。一方面应当在活动中鼓励将学科德育课程中所学习的判断、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策略运用于道德实践活动;另一方面应当注意引导学生体悟活动中蕴藏的德育意义。德育的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的统一还包括与其他学科的学科课程相结合。
③活动课程应当与社会生活相统一:在考虑德育活动课程与社会生活关系时,我们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做到保持相对净化与社会生活实际之间的必要张力。而两者的统一,则需通过较理想的社会生活模式在学校中实现。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活动课程开展本身需要社会有形或制度上的支持。换言之,学校必须尽量拆除有形和无形的“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