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课程又称潜在课程。1968年由杰克逊首先提出。是广义学校课程的组成部分,与显形课程相对。它以潜在性和非预期性为主要特征。它不在课程规划中反映,不通过正式教学进行,通常体现在学校和班级的情境之中,包括物质情境(如学校建筑、设备)、文化情境(如教室布置、校园文化、各种仪式活动)、人际情境(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风、班风、校风),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促进或干扰教育目标的实现。
隐性课程与道德教育有着天然的联系,这是因为隐形课程从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性的影响。杰克逊认为:学校是社会规范同化最有力的场所,社会化、价值学习等是隐性课程的核心内容。因此,隐性课程具有较明显的阶级性。
这一联系的意义有二。第一要正确理解隐性课程,就必须理解其中德育影响的核心地位;第二“道德教育如不关心隐蔽课程,期望得到满意效果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