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认为儿童满7岁应入国立学校,但只限男孩,高深的教育对于女子是不适宜的。这种观点,显然落后于柏拉图了。按照亚理士多德的说法,七至十四岁是品格教育的阶段,要“净化”非理性灵魂中的不良冲动和欲望。他认为,道德教育有三个要素——自然(天性)、习惯与理智,其中习惯至为重要,如果儿童习惯于运用理智控制欲望,那么他就能避免从恶、养成善行。至于如何培养这种心智判断的良好习惯,亚里士多德认为主要应通过音乐教育。音乐,根据希腊传统,包括诗歌与文学,亚里士多德在这上面添列了绘画,这一主张在学校教育的历史上具有很大意义。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除了供人娱乐和文化消遣之外,更重要的是“确有陶冶性情的功能”,心智若与美好的音乐达到和谐,就能喜爱崇高的东西,痛恨低贱的东西,因此“我们就一定用它(音乐)来培育青年一代”。亚里士多德之所以特重音乐,与他的“文雅教育”思想有关,课程被据以分成两类:有用的与文雅的。前者不高尚、不文雅,服务于事功与实用;后者高尚、文雅、合乎人性,服务于闲暇。音乐既是娱乐,又能陶冶性情,供理智享受,自然就是一种应受重视的“自由和高贵”的文雅学科。
为了“净化”非理性灵魂,体育也很重要。亚里士多德赞成的是雅典式训练健美的和谐发展的体育,他认为体育固然要培养勇敢,但勇气必须伴随有“谐调”而“柔和”的“性情”,不应变得“凶残”和“流于粗俗”。关于体育与音乐的理论,亚里士多德基本上承袭柏拉图。也反映了当时有文化的雅典人的主张,只是在许多方面作了更加细致的发挥。
此外,儿童还要学习读、写、算,但这些不是这一阶段教育的主要内容,只是为了将来的实际效用,例如,为了谋生、处理家事、参与政治生活等等,作为今后进一步学习的工具来掌握。总之,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论述,这一阶段的教育是以美育(音乐)为重点,智、体各育和谐发展,以完成德育任务。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通过实际活动和反复练习,形成习惯,逐步养成“中庸”、“适度”、“勇敢”等等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