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上的集权制有利于教育政策的统一,有利于统筹全局、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便于调节各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有利于统一办教育的标准,保持全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但教育行政上的集权制又极易使教育行政管理缺乏弹性,难于因要制宜地发展教育,也常束缚下级机关办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行政上的分权制的最大的长处在于,可以使教育行政管理具有弹性,避免一刀切,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事业,可使教育适应各地的实际需要。权力保留在地方,还可以充分发挥地方、下级机关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权力过于分散,全带来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与管理上的政令不统一,地方各行其是等问题,以致造成教育发展上的盲目混乱、教育行政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可以说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基本上属于集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