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事物:“理、事、情”,主观方面“才、胆、识、力”,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2)他认为“理”是客观事物的本质、事物发生存在的内在规律。“事”,是客观事物依其自身规律产生,体现为客观存在文学描写表现的具体对象。“情”是客观事物千姿百态的状态风貌和生命情趣。是文学形象表现的客观之源、现实依据。三者概括了事物的内丰本质、客观存在和富于生命活力的形态,表明客观事物是有机完整的统一体,因而叶燮要作家全面掌握它们。他说要对事物进行探究,考察事物客观存在,体察事物的神情外貌,才称得上真正把握了客观事物,才能完美地表现他们,创造文学形象。文学创作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他精辟地以理、事、情阐述了客观事物、论述了作家创作的根本在探求理、事、情,这一理论富于唯物色彩,既鲜明地区别了唯心论,又与机械反映论划清了界线。
(3)作家主观方面他归结出“才胆识力”四个基本要素。才是指用表达作家思想认识和创作的情感内容;胆指敢于思想、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束缚的精神,有些胆略勇气,才能充分施展才华。识指识别能力,包括对客观事物理、事、情的认识能力,对历代诗歌风格流派的鉴别能力,对创作经验与方法的识别能力。他指出才、胆、识、力四者是相关相联,互相作用的。作为内在的识,外现为才,胆又使才得以扩张,最后要作家的笔力来承担展现。在四者交相为济中,他提出识起着主导作用,处于为先的地位,进而提出胸襟是从事创作的基础,因为识与胸襟即思想、抱负最为紧密,缺少以胸襟为基础,创作出来的诗就是浅薄的,无生气的失败之作。
(4)他对作家创作主体方面的四个主观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表现他对文学创作中发挥作家主观能力性的重视,以这种主导创作活动的重要作用的肯定。
(简答题)
试述叶燮论诗歌创作中的主、客观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