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无擅自开办新的储蓄存款业务种类;有无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客户范围、期限和最低限额吸收储蓄存款;
二是储蓄存款开户是否符合“实名制”的规定;
三是存、取款凭条要素是否齐全;公章、私章是否清晰;电脑确认、打印的内容是否与储户填写的内容一致;凭证销号是否及时、准确,处理号是否连接;操作员操作码与操作员名章是否相符;凭印鉴支取的是否与预留的印鉴相符;储户密码及预留印鉴的更换是否合规;
四是储蓄所(柜)是否坚持储蓄会计核算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坚持每日核对和定期校对,账账、账款、账表、账实、账证、内外账务是否相符;年(季,月)末储蓄余额、增额是否准确、真实,有无虚报储蓄存款的问题;现金、章戳、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如:存单、存折、卡、存款证明书等,是否严格按规定领用、使用、交接、保管、登记;
五是临柜人员各自设定的电脑操作密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
六是对储户支取大额现金是否按规定操作;对当日存入款项的取现和转账业务,是否按规定办理;
七是办理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否按规定执行;
八是操作员发生操作错误或电脑、通信发生故障导致账务错误,是否按照权限管理规定,实行双人复核冲正,并在错账凭证上注明冲账原因,错账冲正传票是否经储蓄主管或事后监督员签字确认;电脑抹账是否按规定处理,隔日抹账是否经有权人签字同意;
九是有无违反国家利率政策,擅自提高或降低储蓄利率;有无将储蓄任务与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挂钩考核,变相高息揽储;有无采取不记账,不制传票、利用电脑程序,直接在电脑中同时增加和减少的手段,虚列储蓄利息付高息或贪污;有无侵占储户利息等问题;
十是有无虚开储蓄存单(折)和出具虚假存款证明书;
十一是有无挪用储蓄备付金;有无盗取储户密码,利用电脑作案,私下储户存款和揽储不入账等问题;
十二是储蓄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十三有无公款私存的问题;
十四是储蓄事后监督是否履行监督职责,是否坚持按日校对账目,按程序逐项、逐笔审核凭证、账表,对存在的差错或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岗位制约、业务监督和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有无事后监督与前台私自互相替班或同岗办公;
十五是现场观查临柜人员是否严格按制度和电脑操作规程办理柜台储户存、取业务;有无将重要空白凭证随便放置在办公桌桌面,操作员离岗是否将章戳收入桌柜(头寸箱)并上锁;
十六是各种登记簿建立是否齐全,登记、移交制度是否落实;
十七是有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受理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办理储蓄挂失、托收、提前支取、续存等业务是否合规;
十八是有无违规办理存款人死亡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