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发现侧重于理论假说的起源创造,偏主观,只适合描述性研究。辩护涉及到评价检验,偏客观。但在实际研究中,只有已经被辩护了东西才是发现,发现应该包括在辩护之中。
2.真正的区别在于猜测、假设的或然性和理论的可接受性之间。
猜测或最初的思索在逻辑上是与或然性推理、与辩护有别的。猜测是典型的个人思维心理课题,不属于科学哲学。
3.假设的或然性是指有好的理由支持一个假设,但尚未检验。属于科学哲学研究范围。
4.理论的可接受性或理论的确认,就是辩护。
5.发现与辩护之间没有鸿沟,它们只有程度的差别,或然性先与可接受性,但是一切真正的发现都是辩护。因此,只有猜测被排除在科学逻辑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