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适用的主体是国家专门机关和由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进行适用法律的活动。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2)法的适用是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专门活动。国家机关的活动具有多种内容,并不都是法的适用活动。
(3)法的适用是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的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减少随意性和偶然性,使法的适用的每个环节符合法律视范的要求,才能保证法的适用的正确和公正,才能维护有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4)法的适用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件。法的适用以法律规范为根据,使法律的一般规定具体化,从而产生个别性的决定,即适用法律的文件。
(5)法的适用结果可以产生、变更或消灭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一定主体实行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