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民主监督是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监督体系分成五大部分,即: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民主监督。社会民主监督包括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政协监督等。
(2)社会民主监督的核心是监督权与监督方式的民主性。 社会民主监督的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其民主性。民主性体现为督权来源的民主性与监督方式的民意性。
(3)民主监督效力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涵。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联系两权的中间环节的监督权是民主政治中公民民主权利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提高权力监督效力是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要求的一项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