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
1、广泛性。公民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作为监督主体,公民人数多,分布广,这就决定了公民监督的广泛性。
2、基础性。第一,公民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的基础。第二,公民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是专门机关监督和各系统自上而下监督的基础。
3、真接性。公民是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公民或者正确方针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错误方针,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权力行为都会对公民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因些,公民的监督最直接,最真实,也最易取得成就。
4、多样性。公民监督的形式是多样的。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公民监督的具体形式包括发表评论,写信,面谈,打电话,网上举报以及民主评议等。公民既可以直接批评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众传媒来实施监督。
意义:
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公民监督是整个监督系统中最能反映民主性的监督制度。
2、有利于全面构建反腐败体系,有效防止权力腐败。没有公民监督,反腐败之网就是不完整,有缺漏的。
3、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公民监督同时也是一种民意表达和利益协调,使政府的政策输出,权力运行更具合法性和代表性,从而实现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