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位必须是最小的语音单位,即不能再进一步往下切分,所以划分音位必须在一系列语音组合(比如音节)中把最小的语音单位区分出来。但是区分出来的最小语音单位不一定就是音位,对这些最小单位,还要从社会功能角度考察它们的作用,是否能够区别词的语音形式,是否区别意义。比如有些音素虽是最小语音单位,但它们有的区别意义,有的不能区别意义,有的在一种语言中区别意义,在另一种语言中没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因此,确立音位还必须与具体的语言结合起来,不能没有目的。
划分归纳音位的原则主要有对立和互补两条原则。
1)对立原则
如英语bad,意思是“坏的”,如果把其中的b换成d,这个词的语音形式变成了dad,与原来不同,含义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小孩口语说的“爸爸”,可见,b和d是不能互换的,因此b和d之间的关系就是对立关系。
如果两个音素具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的作用,进而能够区别意义,且又是最小的,符合音位的定义特征,那么它们都是音位。也就是说,具有对立关系,处于对立关系之中的几个音素,就是不同的音位。虽然它们都是以具体的音素形式出现的,但它们具有区别作用,所以是音位,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音位和音素的差别。
划分音位的对立原则告诉我们,几个音素,即使发音差别很少,只要具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的作用,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就是不同的音位;相反,几个音素的发音特点即使差别很大,但是只要没有区别词形的作用,没有区别词义的作用,就只能是属于一个音位。
要注意的是,运用对立原则划分音位,确立音位,只能在同一语言进行分析比较,不能跨语言进行,那样是永远也确定不了音位的,因为音位只能是属于一定语言的。比如前面我们举的两个音素p和p‘,在汉语中是两个音位,而在英语中只是一个音位,因为在英语中它们没有区别意义的作用,不能构成对立。
2)互补原则
这种情况在英语中也有,比如p和p‘在汉语中是完全对立的,二者互换了意义就发生了变化,而在英语中它们就不是对立的,p‘一般出现在音节开头或末尾,如plan、plane、paper,等,p只出现在s后面,如spel、speak、spring等,凡是出现p‘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p,凡是出现p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p‘,二者完全是互补的。如果我们互换位置,把p‘lan念成plan,把speak念成sp‘eak,并不影响英国人对这些词的意义的理解,因为英语中没有送气与不送气的对立关系。
处于互补关系中的音位,类似于化学上的同位素,这些同位素就放在元素周期表中的同一格内,音位也是这样,所以互补关系的各个音就归并为一个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