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科举制意味着职官选任已置于中央政府的统一控制下,中央集权体制各系统间的协调进一步加强。
其次,统治者为重整儒学意识形态的权威,除对其本身进行修正与创新外,还需要建立起更加稳定有力的社会激励机制。明经等科的设置已有利于儒学的传播,更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实施为这一机制的建立准备了制度条件。
再次,科举制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任官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世背景对职官选拔的影响,使得许多出身下层的弟子有可能跻身官僚阶层。
最后,它不仅改变了中国古代职官队伍的成分结构,还进而影响和改变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