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属于薪金制范畴,不能办理离休。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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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办理离休吗?
(简答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说出所依据的文件号?
(判断题)
1948年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不能享受离休待遇。
(简答题)
1948年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能办理离休吗?并说出依据的文件号?
(简答题)
1948年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1949年1月至9月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脱产干部,能办理离休吗?并说出依据的文件号。
(单选题)
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分别是: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
(简答题)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简答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能办理离休吗?
(多选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必须具备()条件,方可办理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