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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含包干制),可视为供给制。建国前享受过供给制待遇,也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按享受供给制待遇对待,可以办理离休。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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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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