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本案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简答题)
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简答题)
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简答题)
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
(简答题)
2012年6月3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赵某、刘某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
(简答题)
张某在A地有一旧房,经朋友介绍于2002年5月20日起租与赵某居住,约定租金每月1200元,租金每年一付,在每年5月20日至6月1日间由赵某汇入张某在招商银行的账户。2002至2005年赵某每年均按约支付全年的租金。2005年9月起张某被派往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工作。赵某与张某也因交往而熟悉起来,张某主动提出自2005年6月起租金降为每月1100元,支付方式照旧。2006年6月3日张某在上海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发现赵某未按时将租金汇入其账户,遂于6月5日致电赵某询问,赵某称因其手头有点紧暂时没钱,过几个星期立即将租金汇入账户。张某相信赵,就未再追问。后张某一心忙于工作,一直疏于询问此事,直至2007年6月10日张某再次查帐,发现赵某一直未存入其账户一分钱,张某再次打电话给赵某,赵支吾唐塞。张某于2007年6月21日向A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的租金共24200元。赵某答辩称此案已过诉讼时效。
(简答题)
张某在A地有一旧房,经朋友介绍于2002年5月20日起租与赵某居住,约定租金每月1200元,租金每年一付,在每年5月20日至6月1日间由赵某汇入张某在招商银行的账户。2002至2005年赵某每年均按约支付全年的租金。2005年9月起张某被派往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工作。赵某与张某也因交往而熟悉起来,张某主动提出自2005年6月起租金降为每月1100元,支付方式照旧。2006年6月3日张某在上海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发现赵某未按时将租金汇入其账户,遂于6月5日致电赵某询问,赵某称因其手头有点紧暂时没钱,过几个星期立即将租金汇入账户。张某相信赵,就未再追问。后张某一心忙于工作,一直疏于询问此事,直至2007年6月10日张某再次查帐,发现赵某一直未存入其账户一分钱,张某再次打电话给赵某,赵支吾唐塞。张某于2007年6月21日向A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的租金共24200元。赵某答辩称此案已过诉讼时效。
(单选题)
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是设在市交通局内部的事业单位。某市所在省人大通过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赋予该省各地出租汽车管理出收取管理费的职权。1997年2月,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收取赵某管理费3.2万元,后经确认有3万元是违法收取的。问,赵某提起诉讼,应以哪一个机关或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单选题)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以30万元购买乙的汽车一辆,均自2012年3月1日履行。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债务到期后,甲、乙均未履行合同义务,亦未提供履行。2012年5月1日,因债务承担,乙亦对甲负担50万元债务。5月2日,乙请求甲支付价款未果。2012年9月1日,乙对甲行使的下列权利中,应予支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