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核心命题之一,是儒家文论关于文与道之关系的集中反映。初唐,陈子昂目睹齐梁以来重词采音律等形式之美而轻思想内容的文学创作现实,力求拨正初唐文风。
陈子昂认为齐梁文学只重辞采等形式雕琢,无深刻内容,缺乏思想和精神的振撼力,既无“兴寄”,亦乏“风骨”。所以,他以复古为号召,呼吁文学重新重视古人文章之“道”,再现汉魏风骨,即强调诗文的内容应有感染人的力量。陈子昂所谓文章之“道”,具有传统儒学重思想功用的色彩。
以韩愈、柳宗元为代表的古文运动,高举“文以明道”旗帜,将承续并弘扬儒家道视为文学的使命。韩愈《争臣论》提出“修其辞以明其道”的观点,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说“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故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韩、柳倡导“文以明道”,旨在强调文章思想内容的主导地位,二人又有所不同:韩愈所讲的道,重在宣扬儒家圣贤经典的思想观念;柳宗元所讲的道,重在指出散文主题思想应反映民生现实问题。白居易在诗论中也赞同文以明道的文学观,重视儒道的经世致用原则,倡导诗歌干预现实的“美刺”作用。
宋代道学家为韩愈所创立的“道统”文论注入新的内容,周敦颐明确提出“文以载道”观,将韩愈文道并重的思想演变为重道轻文。理学家吸纳佛、道思想为儒学所用,其目的仍在于建立新的儒家道统。欧阳修等古文家继承了韩愈的文以明道思想,重振文道并重的文学观,欧阳修所讲的“道”仍是指儒家之道。只是到了“三苏”才不拘囿于儒道,将“道”看作文学作品表达出的思想、道理。时至南宋,文以载道论经朱熹的进一步阐释后,成为新儒学的文学观。宋代理学家中,程颐提出“作文害道”的观点,认为文学写作妨害儒道的传播,将文学与儒道对立起来,最终走向文学取消主义,这显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