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间大剂量使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全。根据用药早晚不同,分别影响乳齿和恒齿的牙釉质发育。动物试验还发现,四环素能蓄积在软骨基质内与钙结合,导致软骨发育受阻,也可能发生白内障,在人类可能有类似作用。
妊娠期间大剂量或长期反复使用氨基糖甙类药物,如链霉素卡那霉素等,可损害胎儿第8对脑神经,出现先天性耳聋。
新生霉素能抑制葡萄糖醛酸酶活性,引起胎儿高胆红素血症。
磺胺类药物以及呋喃类药物不能用于G-6-PD.缺乏(葡萄糖六磷酸盐脱氢酶缺乏症,蚕豆病)的胎儿,以免在胎内发生溶血性贫血。
抗结核药利福平能诱发大鼠、小鼠发生脊柱裂、腭裂等畸形。也有研究发现,在妊娠期间使用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等抗结核药的孕妇所生新生儿中,发生畸形的机会比未用药者高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