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是反垄断法的鲜明特征。这种不确定性基于以下因素:
(1)反垄断法价值目标的特殊性。
(2)反垄断法规范对象的不确定性。
(3)确认垄断行为的原则具有不确定性。
(4)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对反垄断法确定性的影响。
(5)国家产业政策对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影响。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表现在立法上即是不得不包含大量原则性、抽象性的法律条款和术语。
(二)反垄断法的经济法属性作为兼具公法和私法性质的第三法域,经济法突破了传统公法、私法二元结构划分。反垄断法不能简单归入公法或私法,而属于兼具公法、私法的经济法范畴。
(三)反垄断法执行的特殊性反垄断法的实施有特殊的制度安排。反垄断法执行机构被视为具有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的性质和地位。反垄断诉讼的途径主要由上述专门的执行机构发动,但也不排斥私人提起诉讼。
(四)反垄断法责任形式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