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嘱执行单是指护士执行长期注射给药后的记录,分为序号式、表格式和粘贴式。序号式和表格式长期医嘱执行单用于护士执行长期医嘱后直接书写执行时间和签名,粘贴式长期医嘱执行单用于粘贴执行卡等原始记录。
1.长期医嘱执行单楣栏填写完整,包括姓名、科室、床号、住院病历号、页码。
2.使用序号式长期医嘱执行单,护士在执行医嘱上签执行时间和签名时,务必保证执行单的序号与长期医嘱序号对应,与执行医嘱的内容相一致。
3.执行卡用于静脉输液、静脉注射、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等的执行记录。
其书写要求为:
(1)执行卡楣栏包括姓名、科室、床号等。其内容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签名等。
(2)护士执行医嘱卡上的医嘱后,及时签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3)执行卡用完后(签名栏用完或停止医嘱等),应及时粘贴于长期医嘱执行单上。
(4)因故未执行的医嘱,护士用蓝笔在执行卡"备注"栏中注明"未执行"并签名。
(5)执行卡的书写及签名均用蓝笔或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