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嘱是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开立的按时间反复执行的书面医嘱,长期医嘱有效时间一般在24小时以上,如果未停止则一直有效。其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内容及停止医嘱日期、时间、医师和护士签名。
1.长期医嘱的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医师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2.开立分娩、手术、转科等医嘱后,以前所有的医嘱自动停止,处理该类医嘱护士应签全名。
3.使用序号式长期医嘱执行单时,应选用有序号的长期医嘱单,护士处理有序号的长期医嘱时,对需要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签执行时间和签名的医嘱进行依次编号。
4.需要将医嘱转抄执行卡的医院,可在长期医嘱单内增设"核对人签名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