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制定的制定过程可以概括为五个阶段,即教育政策问题的确定,政策议程的进入,明确政策目标,设计和选择政策方案,政策的合法化。
1.教育政策问题的确定。确认教育政策问题是教育政策制定过程的第一步。制定教育政策之前首先要弄清楚为何要制定教育政策,对面的是什么问题。
2.政策议程的进入。一般的教育问题上升为政策问题之后,还要以一定的形式,经过一定的渠道进入政策议程,才能得到解决或处理。进入政策议程,就是将教育政策问题纳入政策机构的行动计划中去。一般来说教育政策问题要进入政策议程,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问题的内容能引起决策者的足够兴趣,至少已为决策者所注意;问题的脉络比较清晰,决策者相信已经掌握问题的实质;决策者相信能够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决策者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决策者认为具备解决该问题的客观条件;该问题属于政策机构的权限范围之内。
3.明确政策目标。当问题进入政策议程之后,决策者下一步要做到就是确定政策目标。制定政策目标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为下一步的政策方案设计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和为政策方案的规划及实施提供核心的评估标准。
4.设计和选择政策方案。方案设计是决策者大胆运筹规划、寻求方案途径,创立新方案解决各种新的教育政策问题的过程。这一阶段工作包括:对原来的政策问题作出更详细的界定;对问题的成因作出更精确的分析;确定行动的原则、纲领;考虑可行的、有可能采取的各项基本措施;将可能采取的各种措施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初步的方案。
5.政策的合法化。教育政策方案的选定并不意味着政策制定过程已经完成,还必须将该方案合法化为真正具有权威性的政策,使之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这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政策合法化是指经政策规划所得到的政策方案上升为法律或获得合法地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