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本人因工伤造成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等物质帮助。
A医疗救治
B职业康复
C经济补偿
D遗属抚恤
E丧葬补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填空题)
()是国家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当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或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的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填空题)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简答题)
某建筑公司职工代某在公司所属工地工作时,遇工地爆破作业,代某按要求撤离躲藏后被放炮飞过来的小石头打中头部,导致伤残,双方因工伤赔偿引发了劳动争议。随后,代某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厅经调查作出了认定代某受伤为工伤的认定。建筑公司对此认定不服,向劳动保障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建筑公司的理由是,事发时,警戒员已吹响了表示警戒的哨音,要求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中止工作,离开各自的工作区域,而不是要工作人员继续留守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因此哨音响起后,工作时间即已中止。所有的工人均应听从哨音的指挥离开工作区域。而代某在听到哨音中止工作后,没有按规定离开工作区域,因此造成了受伤的结果。虽然代某是在工作区域内受到伤害,但当时工作已按要求中止,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及因工作原因。同时代某又未按要求撤离工作区域,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对代某受伤的认定,不能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厅认定代某受伤应为工伤。其理由是,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六条“关于工伤认定问题。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杀行为”。劳动保障厅认为,代某受伤时,首先具备在“工作时间内”的条件,虽然爆破警戒员吹响了哨音,要求现场工作人员疏散,但并非中止工作时间;其次,具备在“工作区域内”的条件,代某受伤是在“工作区域内”,虽然代某等人未按要求撤离,在事故发生时有一定的过错,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与爆破警戒员未尽到责任,以及企业对职工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和安全措施不力有关系。因此,认定代某是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原因”和“企业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部经审查,认为劳动保障厅作出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充分、内容适当、程序合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维持劳动保障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题)
"丧失劳动能力"是指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导致本人工作能力严重减弱的状况。
(填空题)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是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单选题)
社会保险通常由(),用来确保劳动者在丧失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
(单选题)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单选题)
根据1964年《职业伤害赔偿公约》规定,对于暂时丧事劳动能力者的最低补偿水平,应达到本人工资的()
(单选题)
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在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因年迈、疾病、伤残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从而生活发生困难时,向其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保障制度。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