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范围:⑴司法审查之诉,指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保部门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正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
⑵请求履行职责之诉,指环境行政相对人要求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⑶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要求赔偿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简答题)
环境行政诉讼的概念和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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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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