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者应该和儿童建立一种热情友好的关系,并尽可能早些建立这种融合的关系。
(2)治疗者要完全接受儿童的现实表现。
(3)治疗者要让儿童有被许可的感觉,能自由表达他们的全部感情。
(4)治疗者要迅速地承认并反馈儿童表达的感情,使他能洞察自己的言行。
(5)治疗者要始终相信儿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该让儿童有自己选择和改变情况的权利。
(6)治疗者不要企图以任何方式指导儿童的言行,坚持让儿童领路,治疗者跟从。
(7)治疗者应该承认治疗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企图加快治疗进程。
(8)对治疗者规定的一些限制,是为了保证治疗面向现实,使儿童在这种关系中明确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