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禁”制度-要求中书舍人遵守的职业规范。内容是,文件工作必须做到保密,及时,不发生差错,不遗忘误事
2.用纸制度-凡黄纸一律为皇室专用,由中书舍人起草的“外制”用黄纸,由翰林学士起草的“内制”用白麻纸,凡诸陵荐告上表用白麻纸,皇上赏赐,征召的敕书用白藤纸等
3.公文折叠制度-唐朝公文制作完毕,按一定尺寸大小,折叠起来,是对卷轴制度的改进
4.公文装封,编号制度-公文需装入一定的封套,实封,加印,编号后才能发出,宋朝时这一制度发展为实封制度
5.贴黄制度-凡拟制敕书时,有写错或谬误处,一律帖上黄纸,在黄纸上改正,这是唐朝首创的公文纠错制度
6.公文拟制和誊录制度-各级各类公文由专人拟制,同类公文有统一的格式。宋朝时公文誊录制度更严
7.公文签名判暑制度-唐,宋时,公文拟毕,必须由主官签名,以示负责
8.一文一事制度-产生于魏晋,唐宋时得以巩固9.公文移交制度-各级官府的公文需定期移交。
除此之外,宋朝还新创了一一些制度:
1.引黄制度-即将章,奏,表,等文书的内容特点,时间,所要到达的道和里写于文字封面或文首
2.公文抬头避讳制度-始于秦,宋朝时期发展很大,给文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3.公文格式-对表,状,奏等公文规定了统一格式,有了一定的程式要求
4.军邮制度-以军士代替百姓为递夫,后又转置递卒,尤其禀给,成为定制,建立起军邮局
5.保密制度-宋朝在辽,金,元的威胁下尤其注重保密工作,此外,宋朝中央的文书工作还有一些规则,包括批答,内批,进草,录白,录黄,画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