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贷款200万,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于是朋友丙将一辆宝时捷跑车出质给银行,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则以此车变卖款归还银行。本案中甲乙丙分别是:()
A甲是出质人,乙是债务人,丙是第三人
B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第三人
C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出质人
D甲是债务人,乙是质权人,丙是第三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判断题)
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2006年1月1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并以丙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不断催收,最后一次催收是2007年12月1日,这时乙银行实现抵押权的2年诉讼时效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乙银行在下列哪一时间前行使抵押权,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
(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起。甲于是向乙借款200万元经商。此后,甲按市价花费20万元从丙车行购买汽车一辆,花费10万元收养了孤儿丁,向希望工程捐赠20万元。现甲向乙借款期限已到,因甲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对此,关于债权人乙的债权人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正确的是()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甲于2009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09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义务。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简答题)
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简答题)
2000年2月15日,甲银行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之间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甲银行贷给乙公司流动资金100万元,月利率为1.206%,期限为200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止,丙公司和丁公司对甲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两公司确认:“保证期间自2000年3月1日起至同年8月31日止,在保证期限届满前,经贷款方甲银行催收,保证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签订同时,丙公司另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一份,确定:“保证期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上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为止,被保证人乙公司其他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亦由本单位负连带责任。”在保证期间,丁公司又自行与甲银行修改担保期限,将原担保期延长至2000年10月31日。甲银行在签订合同当日,依约将100万元款项划入乙公司帐户。2000年8月31日借款期届满,乙公司未向甲银行还本付息。 同年9月28日,甲银行向乙、丙、丁三公司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但三公司拒绝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同年12月15日,甲银行诉至法院,要求三公司共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在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与主债务的履行时间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应如何认定保证责任期间? 2、丙公司、丁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共同保证关系?如构成,是按份共同保证还是连带共同保证? 3、丙公司向甲银行出具担保书,并且担保书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与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不一致,应如何确定丙公司的保证期间? 4、丁公司与甲银行自行修改担保期限对保证责任有何影响? 5、如何确定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6、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简答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
(简答题)
甲在某市拥有一套海滨别墅,价值约200万元。因经商需要资金,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乙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甲以该别墅设立抵押向丙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因经常不在该别墅内居住,于是,经乙、丙同意,甲将该别墅出卖给了丁并告知了丁房屋抵押的情况,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甲因经商失败,无力偿还乙、丙的到期贷款,于是,乙、丙欲对抵押的别墅行使抵押权,但遭到丁的阻挠。